PASSPORT PHOTO GUIDE
根據外交部領事事務局最新規定,護照照片必須符合國際民航組織(ICAO)規範。 本指南整理所有護照照片規格要求,幫助您一次拍攝成功,避免退件補照的困擾。
| 項目 | 規格要求 |
|---|---|
| 照片尺寸 | 直 4.5 公分 × 橫 3.5 公分 |
| 人像長度 | 頭頂至下顎 3.2~3.6 公分 |
| 臉部比例 | 佔照片面積 70%~80% |
| 背景顏色 | 純白色 |
| 拍攝時間 | 最近 6 個月內 |
| 照片數量 | 2 張 |
資料來源:外交部領事事務局(2025年8月更新)
護照照片尺寸為直 4.5 公分、橫 3.5 公分(不含邊框),以頭部及肩膀頂端近拍。 人像自頭頂至下顎的長度必須介於 3.2 公分至 3.6 公分之間, 也就是臉部需佔據整張照片面積的 70% 至 80%,並且左右置中。
拍攝時眼睛必須正視相機鏡頭,兩眼張開且清晰可見。表情應自然不誇張,嘴巴合閉不露齒, 並自然地顯現出皮膚的色調,有合適的亮度及對比。頭髮不得遮蓋到眉毛或眼睛任一部分, 臉型輪廓必須清楚呈現,不能側向一邊或傾斜。臉型兩側、兩耳輪廓及特殊痣、胎記、疤痕需清晰可見。
照片背景必須為純白色,光源需均勻一致,不能有陰影或閃光反射在臉部造成亮暗不均。 照片不能有紅眼現象。專業攝影棚會使用多個擴散光源,讓被拍攝者兩邊的光線對稱互補, 照亮背景並移除陰影,確保照片品質符合規範。
如果配戴眼鏡拍攝,眼睛必須清楚呈現,不能有閃光反射在眼鏡上。不能配戴有色眼鏡(視障者除外),鏡框也不得遮蓋眼睛任一部分, 因此建議不要配戴粗框眼鏡拍照。此外,請勿配戴有色隱形眼鏡或瞳孔放大片, 以免因照片與實際相貌特徵差異過大,在申辦簽證或海外通關時遭遇困擾。
拍攝護照照片時請勿穿著軍警制服及迷彩服飾。 因宗教因素需戴頭巾者,照片人貌的五官從下巴底部至額頭頂端及臉部兩側輪廓,必須清楚呈現。 建議穿著深色或有領的服裝,以便與白色背景形成對比。
幼兒照片必須單獨顯現申請人的影像,不能有椅背、玩具、奶嘴、他人或協助照相者手的影像出現在照片中。 專業攝影師會使用特殊技巧,確保嬰幼兒照片符合規範要求。
使用手機自拍照片容易有鏡像(即左右臉相反)或因廣角鏡頭導致五官特徵點改變、耳朵變小或臉型失真變形等不符合國際民航組織規範的情形。 這可能導致申請件在審查過程中被通知另外補件,領件日期也將相應延後。
此外,修圖或鏡像等失真照片可能會使機場自動查驗通關系統無法順利辨識臉部特徵, 導致無法使用快速通關,造成入出境困擾。
建議至專業相館拍攝申辦護照專用照片,確保一次通過審核。
如果您選擇透過外交部領事事務局網站的「個人申辦護照網路填表及預約系統」或 「旅行社團件網路填表及照片上傳系統」上傳照片,除了符合上述規定外, 電子檔還需符合以下規格:
| 項目 | 規格要求 |
|---|---|
| 檔案格式 | JPG 或 JPEG |
| 色彩模式 | RGB(至少 24 位元) |
| 檔案大小 | 不得大於 5MB |
| 解析度 | 高度至少 531 像素,寬度至少 413 像素 |
我們深諳外交部護照照片規格要求,使用專業攝影設備與燈光, 確保每一張照片都符合國際民航組織規範。專業攝影師會協助您調整姿勢、表情, 讓您的護照照片既符合規定又展現最佳形象。
符合規格保證
快速取件
韓式證件照起
可以,但必須確保眼睛清楚呈現,不能有閃光反射在眼鏡上,且不能配戴有色眼鏡。 鏡框不得遮蓋眼睛任一部分,因此建議避免配戴粗框眼鏡。如果擔心反光問題, 建議拍攝時取下眼鏡。
可以適度化妝,但應自然呈現,不宜過度濃妝。照片應真實呈現申請人樣貌, 過度修飾可能導致與實際相貌差異過大,在海外通關時遭遇困擾。
護照照片必須是最近 6 個月內拍攝的照片。如果您的外貌有明顯變化 (如髮型、體重等),建議重新拍攝以確保照片能準確反映目前的樣貌。
嬰幼兒照片必須單獨顯現申請人的影像,不能有椅背、玩具、奶嘴或他人的影像。 專業攝影師會使用特殊技巧,讓寶寶在舒適的環境下完成拍攝,確保照片符合規範。
士林韓式證件拍照所提供專業護照照片拍攝服務,確保 100% 符合外交部規格要求。
當日拍攝、當日取件,讓您輕鬆完成護照申辦。
資料來源:外交部領事事務局 - 晶片護照照片規格(2025年8月更新)
本文最後更新日期:2026年1月